2020年第十九 屆「卓越新聞獎」

獎勵辦法

壹、宗旨

卓越新聞獎為評選及頒發第十九屆獎項,訂定本辦法

 貳、獎勵對象

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及廣播、電視事業機構或專業新聞網站之專職新聞從業人員。

受僱於境外媒體之本國籍記者。

三、以新聞為主業之本國籍自由投稿人。

四、以新聞為主業且作品刊登於本國媒體之非本國籍自由投稿人。

新聞評論獎之參賽人除上述外,尚包括非以新聞為主業但長期持續投稿之本國籍自由投稿人。 

參、獎勵項目

一、平面及網路(文字)類

1. 即時新聞獎

2. 深度報導獎

3. 調查報導獎

4. 國際新聞獎

5. 新聞評論獎

二、新聞攝影類

1. 單張新聞攝影獎

2. 系列新聞攝影獎

三、廣播及網路(音頻)類

1. 國際或全國新聞獎

2. 地方新聞獎

3. Podcast新聞節目獎

四、電視及網路(影音)類

1. 即時新聞獎

2. 深度報導獎

3. 調查報導獎

4. 國際新聞獎

5. 每日新聞節目獎(本獎獎勵對象為每日新聞節目製作團隊,參賽代表人為該節目製作人)

五、新聞敘事創新獎 

肆、本屆收件之時程範圍

在本屆收件範圍內(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發表、刊播之新聞作品(系列作品至少二分之一符合參賽日期規定,超出參賽日期之作品以半年為限),皆可於本(109)年8月3日至8月12日,由所屬事業機構推薦報名,或由個人直接報名。 

伍、參賽作品規格

一、平面及網路(文字)類

(1)採網路報名

 參賽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參賽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作品,網路作品請上傳連結網址及報名時作品之截圖,紙本作品請上傳PDF檔若參賽作品為報紙全版或較多篇數之雜誌報導,可以紙本參賽,紙本作品請黏貼於A4紙張並裝訂成冊,且標註網路報名時所得之參賽作品編號,一式七份郵遞至本會

(2)「即時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可以一篇作品或數篇作品參賽,並以十篇為上限。

(3)「新聞評論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可以一篇作品或數篇作品參賽,並以十篇為上限。

(4)「深度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可以一篇作品或數篇作品參賽,並以十篇為上限。

(5)「調查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可以一篇作品或數篇作品參賽,並以十篇為上限。

(6)「國際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可以一篇作品或數篇作品參賽,並以十篇為上限。

二、新聞攝影類

(1)「新聞攝影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分「單張」及「系列」兩個獎項,限個人報獎。若參加系列獎項,參賽作品上限為十二張,其中至少需有一張於所屬媒體或專業新聞網站刊印。

(2)本獎採網路報名報名時請上傳刊印本PDF檔及參賽作品JPEG檔。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圖像品質設定為high/8、圖像dpi設定為72dpi,系列照片檔名請依序排列(作品名稱之1、之2、之3……)。

三、廣播及網路(音頻)類

(1)本獎採網路報名,網路報名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報名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參賽作品MP3檔。Podcast作品請加上連結網址

(2)「國際或全國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限廣播(radio)作品參賽,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3)「地方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限廣播(radio)作品參賽,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4)「Podcast新聞節目獎」以整節新聞節目為單位,請檢送同一製作人製播之同一節目兩集參賽

(5)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超過,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拒絕受理。

(6)卓新獎鼓勵不同語言節目參賽,為方便評審作業,參賽作品若以客語、原住民族各族語言或新移民各國語言播出,如能提供參賽作品中文逐字稿給評審參考尤佳。

四、電視及網路(影音)類

(1)本獎採網路報名,網路報名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報名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參賽作品MP4檔。網路作品請提供作品連結網址。

(2)「即時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3)「深度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4)「調查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5)「國際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6)「每日新聞節目獎」之參賽作品分為「自選作品」及「指定作品」。「自選作品」部分,請參賽人自行選擇檢附該新聞團隊所製播的一集完整新聞節目帶;「指定作品」部分,請依本會所指定之日期,提供當日播出之同一時段新聞節目一集。送件作品需為原始播出帶,不得重製或剪接,但可刪除廣告內容。並檢附該節新聞RUNDOWN,並於主題說明中敘述該節新聞編輯製作之想法及特色。指定作品之指定播放日期,將於109年8月1日前公佈於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網站。

(7)另卓新獎鼓勵不同語言節目參賽,為方便評審作業,參賽作品若以客語、原住民族各族語言或新移民各國語言播出,如能提供參賽作品中文逐字稿給評審參考尤佳。

(8)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超過,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拒絕受理。

 五、新聞敘事創新獎

(1)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參賽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作品。數位作品請上傳連結網址及報名時作品之截圖,紙本作品請上傳PDF檔,聲音作品請上傳MP3檔,影音作品請上傳MP4檔。

(2)「新聞敘事創新獎」旨在獎勵以創新方式提供新聞內容,並能增進閱聽眾對新聞理解之報導。參賽作品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可以一則或數則作品參賽,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十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並請在主題說明中詳述該作品創新之處及該創新對新聞敘事的影響。 

陸、獎勵方式

一、每獎項選出入選作品數件,再從入選作品中選出年度得主,頒發獎座乙座及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入選者可於頒獎典禮後向本會申請入選證明。

二、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柒、評審辦法

一、由本基金會組成「評審工作執行委員會」,負責遴選各類評審;評審工作分初審與決審兩階段,並於初審結束後公布入選名單。

二、「評審工作執行委員會」應訂立評審辦法,就評分作業、評分方式、評分考量加以規定。 

捌、報名方法

一、可由機構推薦報名或自行報名。每一新聞事業機構每一獎項至多推薦五件。廣播電台有分台者,除總台每獎項可推薦五件,每一分台每項限推薦一件。

二、同一參賽者或團隊於每一獎項限報名一件,同一作品不得報名一個以上之獎項。惟「新聞敘事創新獎」之送件作品可與其他獎項之參賽作品重複。

三、報名參賽得為個人或多人作品多人作品列名應以具關鍵貢獻者為限,上限五人;超過五人者,請以機構團隊名義參賽,不列個別姓名但新聞攝影類不接受以團隊名義報名 

玖、注意事項

一、社會各界對入選者資格或作品內容有疑義時,得檢具相關資料向本會秘書處提出。

二、入選及得獎之作品,倘有捏造抄襲非自行製作或新聞置入等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會得取消其入選及得獎資格,並收回其已領得之獎座及獎金。

三、參加競選的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予退回。

四、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授權本會就其作品做無償非商業性使用與永久典藏。

五、得獎者應配合本會所舉辦之相關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