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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黃保陳」事件(1994)

  1994年11月30日,台視午間新聞播出新黨召集人王建渲召開記者會,指﹁黃大洲民意落後,國民黨高層已將票源讓給陳水扁﹂。新聞播出後,國民黨向台視抗議﹁報導不公

  當日,新黨所發表的「棄黃保陳」新聞,三台均派有記者採訪,但中視和華視記者後來認為上級不會播放這則新聞,因此也未撰稿發布。但台視的採訪記者阮淑祥仍在午間新聞時處理了該則報導,上級核稿後並未提出意見,播出了七十五秒。播完後,國民黨、黃大洲競選總部、以及多位民眾以電話向台視抗議。國民黨立委洪濬哲、黃大洲競選總部總幹事黃書瑋、以及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玉蘭率四部宣傳車、二十餘人到台視抗議。

  台視新聞部經理廖蒼松表示,對於新聞處理失當非常抱歉,晚間新聞會加上國民黨對此事的相關態度,做為彌補,但台視多位記者卻對該事不以為然,氣憤該台新聞自由被干涉。抗議活動不到半小時即結束。

  同日,總統府亦發表新聞稿鄭重否認新黨立委王建煊發表李總統已作了在這次台北市長選舉中「棄黃保陳」指示的言論,並以嚴厲的語氣表示「這完全是造謠」。並表示,李總統前晚以國民黨主席身分,為黨提名候選人黃大洲的自辦政見會站台,全力支持黃大洲,並公開呼籲全體台北市選民投票支持黃大洲,以贏得市長選舉。由媒體報導王建煊公然造謠的談話內容,已充分顯示,王建煊是以虛構的所謂情治消息來源,來散播謠言。

  12月29日,前台北市長黃大洲於下午三時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台視董事長陳重光、總經理莊正彥、新聞部經理廖蒼松、午間新聞主播阮淑祥,播報「棄黃保陳」不實新聞,企圖使他本人不當選,涉嫌共同違反選罷法。黃大州具狀並檢附一捲錄影帶,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告訴狀中指稱,83年11月30日,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台視午間新聞未經查證,即由阮淑祥在電視上播報「情治單位民意調查顯示,台北市長候選人獲票率,陳水扁比趙少康領先二個百分點,黃大洲則已出局,國民黨層峰為了防止趙少康當選,已經暗中把部分大財團的票轉移給陳水扁……」,並有錄影帶為證。

  1月18日,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天麟上午開庭追查「棄黃保陳」說的真相。趙少康和王建煊向出庭向表示,台北市長選舉期間,新黨的競選總部從十一月下旬開始,就陸續接到來自情治單位、軍方和企業界的電話和傳真,指出國民黨因認為黃大洲當選無望,由高層人士要求黨員和財團將選票改投民進黨的陳水扁,企圖「封殺」趙少康。新黨為求自保,才公開這些訊息。台視的廖蒼松和阮淑祥在庭訊時則表示,台視是根據新黨的記者會內容,採訪後播出,沒有任何預設立場。台視在報導這類選舉新聞時,也沒有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與否。

1994.12.01

[中時]三黨異口同聲抗議台視「報導不公」
[聯合]黃陣營抗議台視 廖蒼松出面道歉
[聯合]台視午間新聞引起高層震撼 總統府指責王建煊「完全造謠」

1994.12.19

[聯合] 三台選聞處理 必將被迫改革

1994.12.30

[中時]前台北市長黃大洲向北檢遞狀控告台視
[中時]前台北市長黃大洲控告台視董事長陳重光及總經理莊正彥等人違反選罷法
[中時]被黃大洲控告的台視相關人員三緘其口

1995.1.19

[聯合]棄黃保陳說官司 王趙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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