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宗旨
為表彰新聞事業從業人員在其專業領域內之特殊貢獻,以建立新聞典範標竿及促進大眾關心社會公義,特設立「新聞志業特殊貢獻獎」。
貳、獎勵對象
曾任或現任中華民國境內(一)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廣播、電視、網路媒體、其他傳播服務形式機構之新聞從業人員。(二)以新聞為主業之獨立自由工作者。
參、獎勵方式
本獎項選出得獎者,頒發卓越新聞獎「2022新聞志業特殊貢獻獎」獎座及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整。評選結果未達評審委員會認定標準時,得從缺。
肆、推薦辦法
由本會接受社會團體、傳播學者、新聞機構、新聞工作者及歷屆卓越新聞獎得主推薦符合本獎精神之個人參加角逐,並於111年6月30日前將推薦表遞交本會,以利評選作業,並請推薦人盡量協助本會蒐集被推薦人之詳細資料供評審委員參考。
伍、評選準則
針對以下幾個面向,考量受獎勵對象之整體表現:(一)對新聞事業有特殊貢獻或開創性之影響(二)專業表現(三)社會評價。
陸、評選作業
2022新聞志業特殊貢獻獎由本會下設之「評審工作執行委員會」選聘各界賢達組成評審委員會,由該委員會負責選出得獎人。得獎者之受獎儀式,一併於第二十一屆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中進行。
柒、其他
本獎項之推廣、行政聯絡與相關注意事項,依「第二十一屆卓越新聞獎獎勵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