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别卓越、整體平庸

張讚國

整體,大於部分的總和。這是常識,也是知識。

常識,是因為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知識,是因為一個社會或社群的好壊,取決於個人、結構與彼此互動。

由2017第十六屆卓越新聞奬看,台灣新聞界並不例外。從傳統的印刷、廣播和電視媒介,到最新的數位、網路及社交媒介,所有媒體對新聞的信念、理想與操作,構成一個整體;個别機構與記者,則是其中的部分。整體與部分之間的糾結,全反映在參賽的媒體、個人和作品的交互關係。

就作品來說,平面及網路文字類共248件,以深度報導奬居多(110件)。團隊報名(2人到10人)的為145件,扣除新聞評論奬,團隊的件數提高到174,個人部分只有74件。簡單說,絶大多數的參賽作品都是媒體勞力分工的結果,特别是深度與調查報導,個别記者難免力有未逮。理性運作,是現代媒體組織的基本邏輯,當生存遭受威脋時,一旦推到極至,便唯利是圖。

以人數分析, 列名參賽的有735人,包括49個媒體機構/財團法人的716人與19位獨立記者。這個懸殊比率當然不是數位與網路時代的媒體現實,卻多少顯示,即使新媒體具有賦權作用,單打獨鬥的個人在採訪與報導上,還難以與制度化的主流媒體分庭抗禮。後者無疑將持續主宰一般人的所見、所聞與所思,獨立媒體/記者要形成氣候,恐怕不容易。

從評審過程看,整體與部分的關聯也可檢驗所有參賽作品的卓越程度。不論是媒體或個人,儘管是自選報名,這些作品在不同類别裏,就算並非都能等量齊觀,至少表示參賽團隊與個人對作品的認可與信心,足以與同儕平起平坐,而非濫竽充數。

雖然七位評審委員的背景、經驗與取捨標凖有所差别,經過初審與複審,對個别評分與整體排序,卻有相當高的共識,少數作品甚至一路獨領風騒。這種現象說明了兩件事:第一,評審都很認真看待每一件作品,「英雄」所見因此略同;第二,更重要的是,部分作品極盡構思與用心寫作,路遥知馬力,上駟下駟不難分辨。

有競争,就有輸赢,特别是零和遊戲。月子彎彎照幾州,甲之得,必然是乙之失。卓越新聞奬的名額既然有限,任何評審不免是一種淘汰機制。即使七位評審的集體智慧高於個人判斷,我們不敢說入選名單没有疏漏,唯一可以篤定的是,最終獨佔鰲頭的作品都稱得上一時之選。

過去一年,在平面與網路文字類,如果這248件作品代表媒體與個人自認的傑出表現,新聞界的整體作為顯然還值得我們更多期待。台灣的媒體與記者衆多,報導手段(狗仔横行)與評論格調(名嘴當道)毁譽参半,面對新聞商業化與道德沉淪的指控,不管整體或部分,都難以置身事外。畢竟,整個新聞界再强,也强不過個别媒體的市儈與記者的墮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