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期間,是新聞記者最忙碌的時候,主跑各路線的記者都必須支援、或完全投入選舉相關的採訪工作,政治記者更可能全面禁止休假。選舉這天更是重要,通常記者、編輯都會利用空檔時間去投票,不過若戶籍地在其他縣市的記者,就被迫得放棄手中那神聖的一票了。

以我為例,享有投票權長達 8 年,至今卻從未投過任何一張票。戶籍在嘉義市的我, 2010 年縣市長選舉,是擁有投票權後的首次選舉,當時我在電台實習,選舉當天支援採訪無法回家。4 年後已經成為電視台記者,2014 年五都選舉當天,在雲林連線投票過程及結果,2016年總統大選,則在台北支援採訪。

三次選舉,都因為新聞工作必須駐守異鄉,無法回鄉投票。因此「今年是我第一次投票!」聽到我這麼說,菲律賓同業非常驚訝,他覺得媒體記者不能投票實在很荒謬,畢竟我們不總是呼籲讀者、觀眾不要放棄手中選票,這是身為公民的義務及責任嗎?

菲律賓2013年開始開放媒體從業人員可以「提前投票」,只要提早註冊就能提早投票,同一年,共有366名媒體從業人員註冊,佔申請缺席選舉人票(Local Absentee Voting)申請人數的3.14%,而在大馬尼拉地區共有55人。那一年的投票日是5月13日,成功申請「提前投票」的媒體從業人員可以提前在4月28日至4月30日投票。

新聞記者能「提前投票」,讓我實在羨慕不已,事實上,菲律賓這項規定,是因為2012年4月,有一群媒體從業人員委託律師Romulo Macalintal,向法院遞交允許媒體從業人員「提前投票」的請願書,請願書中提及,媒體從業人員在選舉期間,常會被分派到各地採訪新聞,因此無法投票,法案順利在2012年10月通過。

當年媒體報導的標題是「菲律賓史上第一次!媒體記者也能提早投票」。根據菲律賓廣播協會統計(KBP),菲律賓共有2319家媒體機構,其中800間紙媒、297間電視台、1042個廣播電台。法案的通過,代表超過20萬名報紙、電視、電台的新聞從業人員可以行使他們的投票權。受委託律師Romulo Macalintal的當時表示,20萬這個數字,是個能影響選情的票數。

事實上,除了媒體從業人員可以提前投票,菲律賓的海外投票制度也行之有年,以2016年菲律賓總統大選為例,當時選民超過5400萬人,海外擁有投票權的公民則約138萬人,而在台灣的菲律賓移工就超過3萬人,他們在台灣北、中、南的菲律賓辦事處進行投票。

「被迫」放棄投票,是許多台灣新聞從業人員的無奈,與菲律賓相比,台灣那麼小,海外投票辦不了就算了,能解決戶籍投票的「不在籍投票制度」也總是只聞樓梯響,至今唯獨選務工作人員,有不在籍投票的權利,其餘都沒有。

媒體從業人員的「投票權」不受到太大關注,以民主為傲的台灣,連最基本的「公民權利」-投票,都會因為工作而被剝奪,與鄰國菲律賓相比,在民主制度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投票制度上,台灣還是相對落後。

李宗憲,喜歡聽故事、記錄故事,講故事。熱愛新聞工作。曾擔任印尼Metro TV華語新聞製作人、《聯合報》影音新聞部記者,菲律賓媒體Rappler實習記者。曾採訪台灣空難、太陽花學運、高雄氣爆、雅加達選舉、印尼LGBT及難民等議題。現居馬尼拉,繼續挖掘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