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廖家慧

假新聞成為全世界都要面對的議題,台灣亦無法獨善其身。面對假新聞在政治、社會乃至經濟議題日益擴張的影響力,該如何因應?臺大新聞所所長谷玲玲教授於去(107)年12月7日舉辦「打爆假新聞:檢驗數位時代之後/真相」學術研討會,邀請《蘋果日報》網路中心執行副總編輯鄭智仁、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王泰俐以及《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總編審黃兆徽與會,分享媒體處理錯誤訊息、第三方機構事實查核經驗,以及學界對於假新聞與言論自由的權衡,透過學與術的對話,尋求應對方案。

假新聞,影響了2018選舉

九合一大選之前,台灣社會充斥各類「假新聞」,連外國媒體如《紐約時報》、《日本讀賣新聞》、《BBC》、《英國金融時報》等媒體都相當關心台灣是否有境外勢力介入?假新聞是否影響選舉結果?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王泰俐選後針對此議題做了全國性調查研究,初步分析結果顯示,假新聞確實影響了本次選舉。

臺大新聞所教授王泰俐指出,調查結果顯示2018選舉確實受到假新聞影響。(攝影/廖家慧)

其中影響最大的兩則假新聞是「蔡總統勘災坐裝甲車,不但沒有親自下水,還令裝甲兵荷槍實彈,高規格保護」以及「關西機場遭水患關閉,中國派專車接送中國旅客,但台灣駐日辦事處則對台灣旅客不聞不問」。前者約有85%民眾知道該則新聞,後者約有78%民眾知道該則新聞,但兩則新聞截至選舉當天,都只有約50%知道事實真相,且在不知新聞真相的情況下投票的,主要為政治傾向偏綠以及中性選民。換句話說,有一半左右的選民(而且多數是綠色及中性選民)在「總統勘災態度傲慢,未能體會災民痛苦」以及「外交單位對台灣旅客漠不關心」的認知下,投下了手中神聖的一票。

對於「是否相信有境外網軍,支持特定候選人,攻擊不同陣營的候選人?」48%選民相信有,52%不相信或無法判斷;「是否相信有中國資金介入此次選舉?」40%選民相信,60%不相信或無法判斷。

王泰俐指出,選民面對選舉中的假新聞時,有25%選民最常查證新聞真假的方式是「比對不同政治立場的報導」,而另外有接近20%選民選擇「參考網路意見領袖的意見」,也有約57%民眾不知道已有事實查核機構成立。

此外,調查結果顯示,在此次選舉中,最多人選擇的新聞來源為電視新聞,而非多數人認知的網路新聞;然而,假新聞的擴散速度和程度確實從網路外溢到電視新聞媒體,產生了加成的巨大威力,網路新聞本來只能停留在網路,但經過電視新聞一操作,威力是千萬倍增加,因此電視新聞是這次假新聞散播威力最大的管道。

修法遏止假新聞,適當嗎?

面對日益嚴重的假新聞,是否該立法或修法予以規範,引起諸多正反討論。王泰俐表示,有高達六成四的選民支持立法要求新聞媒體查核假新聞,否則處以罰責;然而規範假新聞的議題,會引發社會高度的關注和對立,如何在不傷害新聞自由的前提下規範假新聞,是執政黨在這次選舉失利後,民眾關注的焦點之一。

銘傳大學傳播學院院長倪炎元認為,一但有公權力追查,不管是哪一黨派,都會讓國家機關有機會做出傷害異己、傷害社會的事,應該是交給公民社會去消化、提升公民意識,強化第三方事實查核機構的力量,所以他堅決反對立法。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總編審黃兆徽也強力反對立法管制,因為新聞自由的目的就是要防止政府濫權,是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權,若今天讓政府有權力透過立法來管制新聞內容,如何能達成新聞自由第四權的功能?黃兆徽呼籲,台灣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新聞自由,也是全亞洲唯二(台灣、南韓)被國際認可擁有新聞自由的國家,應該珍惜並保護台灣的新聞自由,不應立法限制。臺大新聞所所長谷玲玲補充:「法律條文很具體卻又很抽象,裡面將會涉及許多認定的問題。」

假新聞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谷玲玲表示,過去第四權是指傳統的大眾媒體,但現在真正讓人困擾的是網路。甚至「事實」對一些人來說也未必那麼重要了,過去說「事實勝於雄辯」,但在後真相時代,變成「雄辯勝於事實」。

自媒體、網紅的影響力愈來愈大,傳統媒體也都紛紛架起網站,也承擔了網路上各種消息的影響,在主觀的因素下,個人的感受似乎變得比事實還要重要。以美國的研究來看,與台灣也頗為相似,讀者對於所看的消息是否為假消息似乎沒那麼在意,更重要的是能符合他的理念和感受;還有研究指出,即使讀者明知為假消息,還是會將相同立場的錯誤資訊傳播出去。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談言論自由與假新聞。(攝影/廖家慧)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打趣的說,就連學理上研究言論自由著名學者約翰·米爾頓於1643、1644年左右在英國國會發表演說,從此以後成為言論自由理論依循,也是假新聞。原因是當時他爭取的並非言論自由,而是離婚自由,約翰·米爾頓當時寫了一本小冊子要出版,論離婚自由,然而當時要出版必須經過政府同意,因為印刷術主要是用來印贖罪券,因此嚴格管制印刷。約翰·米爾頓在沒有經過政府同意下就拿去印刷並且散佈,於是1643年以犯人身分到國會說明,當時他講了自己一套論述,隔年覺得自己的論述很有道理,就把內容印刷成小冊子。

「以前的教科書都說約翰·米爾頓是在國會發表了一篇演說,但後來深入了解才發現不是如此,可見假消息無所不在。」賴祥蔚指出,若看待假新聞或假消息時,回歸米爾頓說法,讓言論市場去做決定,理論很好,事實上卻不可行,因為很多謠言很難澄清,真理也很難越辯越明。

黃兆徽則認為,現在的媒體環境和言論環境已經和二十年前有很大差別。言論自由的目的歸納起來大概有四種功能,個人自我實現、追求真理、溝通意見、健全民主程序;個人自我實現的功能對很多人來說已經達到,尤其有了社群平台,人人都可以是自媒體,充分發揮個人意見。然而言論自由當時抱持的想法是透過自由市場,可以讓真理越辯越明,這部分在現今社會卻無法實踐,反倒是阻礙了溝通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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