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委員:王淑美老師、李蝶菲老師、莊克仁老師、項國寧老師
(依姓氏筆書排序)

開會時間: 107年09月06日
開會地點:中山公民會館三樓多功能會議室

第一次評審會

本屆廣播類參賽作品件數:共43件。即時新聞暨新聞節目獎:10件;深度報導獎:33件.

  1. 原任廣播類評審林富美老師因當日另有行程,當日無法到場參加。
  2. 經評審老師們互相推舉,由李蝶菲老師擔任本屆廣播組評審召集人。
  3. 評審老師們首先就評審標準進行討論,決議為:
  4. 每一位評審老師需聽過每一件作品,並依10級分評分,7分為評審認可進入複審門檻分數,當參賽作品差異不大時,可接受小數點(點5)評分做更細緻的區別
  5. 「即時新聞暨新聞節目獎」與「深度報導獎」各選3-5件入選,至少三件。
  6. 「即時新聞暨新聞節目獎」評分比例:
    • 即時性40%、
    • 新聞價值(新聞性)20%、
    • 新聞結構20%、
    • 新聞技巧(採訪技巧、播報技巧、可聽性)20%。
  7. 「深度報導獎」評分比例:
    • 即時性30%、
    • 新聞價值(新聞性)30%、
    • 新聞結構20%、
    • 新聞技巧(聲音表現、製作技巧、可聽性)20%
  8. 秘書處報告:廣播類各報名作品皆己上傳至雲端,老師們可直接收聽給分,於第二次評審(入選)會議前一日交由秘書處統計、計算、排序,做為第二次會議老師們討論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