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佑|公民、暴民、自媒體?如何實踐公共參與?

2021 年 03 月 30 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新聞專業, 新聞產業

陳紫婕|特約記者採訪報導

什麼是公民?記者?什麼是獨立記者、公民記者?記者與抗爭者的界線又在哪裡?社運圈俗稱「跳跳哥」,亦為反黑箱課綱運動 723 夜襲教育部事件中被警察逮捕的記者林雨佑,在三一八學運 7 年後來到了國立高雄大學,與學生們分享如何實踐公共議題參與,以及討論何謂公民、暴民、自媒體等主題。

2008 年底,當時還是大一新生的林雨佑與一群學生們在行政院門口坐了下來,參加了生平第一場社會運動——「野草莓運動」。他表示,「以一個社會運動來說,在當時並不算太成功。」

但其實很多公共議題,都無法單用成敗來論斷,例如 7 年前的太陽花學運,以時空脈絡來說,它的確不算完全的成功,但一定會留下些什麼。就在太陽花學運過後,社會掀起了一股公民參與的浪潮,而這也在林雨佑的心中持續發酵著。

到了 2015 年的反課綱運動,林雨佑當時以公民記者的身分到場記錄採訪,而卻被以侵入住居之由遭到警察逮捕。而這場被逮捕的行動,是否動搖他身為一名記者的決心?林雨佑說:「不會,因為台灣的政權民主化程度,還不至於讓我感到害怕。」因此,他還是會繼續捍衛新聞自由,當閱聽人的眼睛。

現場的真實是什麼樣的?林雨佑還原不同的面向

「此地俗稱壹貳零,是於林森北路與市民大道交匯的一處化外之地,有其風俗,有其房舍,更有其祭典,而造此奇觀者,稱之為草民。於3/3至6/31日之間,此地無限制。」⋯⋯

遁逸的結界──他們為什麼湧向華山草原?〉是林雨佑在《報導者》擔任正職記者後做的第一個新聞。在華山草原分屍案前兩天,他正好參與了在草原正下方舉辦的鐵道電音趴,林雨佑其實對於「跑趴」並沒有太大興趣,但因舉辦地點位於一個違法的公共空間,讓他感到有趣,也因此認識了華山草原這個藝術聚落,當時還並未被大眾所熟知,但卻恰巧遇到這樣的劇情轉折,也讓林雨佑猶豫是否要繼續做下去。

回頭一看,各家媒體報導的方向,要不是專注於分屍案,就是將其描述為一個危險之處,雖也怕影響案情進展或政治不正確,林雨佑在種種掙扎下,還是決定要報導「草民」——在這片草原上實際生活、以各式空間藝術為名,多數沒有「名字」、只有「代號」,以「草民」自稱——的故事。

但因分屍案的關係,草民大多被嚇跑,所以夜晚只剩下一片空景,還有一些等著草民出現,巴不得將他們繃扒吊拷以獲得新聞流量的機構記者。

林雨佑只好趕緊加快採訪步調,到現場拍攝僅存的影像素材,然後等大多數的媒體收班回家之後,半夜在現場等等看有無草民回來,藉由幫他們收帳篷等行為,與草民聊聊天,建立信任感,了解他們現在在做什麼,再藉此篩選一些合適的受訪者,例如在草原待很長時間或與案情相關的草民等等,最後加入記者在第一現場的觀點,便成了他的第一篇報導。

透過與運動者建立信任感,最後加入記者在第一現場的觀點,林雨佑豐富了華山草原的「草民」們有血有肉有感情的面向。資料來源:林雨佑臉書(Fair Use)

當記者處於社會運動時,是抗爭參與者?還是中立的報導者?

在加入《報導者》之前,林雨佑是一位公民記者,而何謂公民記者?林雨佑說:「非隸屬於媒體機構,但自稱記者,並且執行記者工作的人。」

一旦成為記者以後,享有記者的權利,也應負擔記者的義務,除了在陳抗現場須表情嚴肅外,還有「三不」重要原則:

1. 不穿著有立場的服飾、
2. 不跟著喊口號、
3. 不參與抗爭。

退一步來說,公民與記者沒有什麼差別,在證件拿出來之前,界線都是模糊的。那對於警察來說,什麼樣的人比較不容易被逮捕?結論是:「有負擔記者義務的『記者』」。

在陳抗的激烈現場有時容易受傷,對於抗爭者來說,有公民記者在現場錄影、直播,對於他們而言便成了一種保護,可以遏止一些暴力行為,同時也可以透過影片,對大眾產生號召、動員的功能,所以某些公民記者的確是從抗爭者分化出來的,為的就是保護自己與他的夥伴們,因此「記者本身也是抗爭的一種手段」。

自媒體的產生,是否因傳統媒體發揮不了制衡政府的角色?

林雨佑表示,若此國家的媒體環境十分健全,那要公民主動來當一位記者的動力的確會沒這麼高,但當言論市場不夠自由或受限制時,那自媒體也相較會蓬勃發展。

香港獨立媒體的例子來說,他們會出現的原因即是因言論自由受限、閱聽眾認為真實面貌並未被報導等。他們想喊話一般市民大眾或國際社會,但都無法傳聲,基於種種現況,所以大家支持獨立媒體,也願意做自媒體,便產生了所謂的公民記者或獨立記者。

香港獨立媒體紀錄報導了運動者、庶民真實的姿態。資料來源:香港獨立媒體臉書(Fair Use)

真實就是一種選擇與價值,全端看你所相信的

那新聞報導是如何產生公信力?林雨佑說,全源自於閱聽眾認為的真實與信任。

當此間媒體累積的報導一多,加上閱聽眾長時間的觀看,他們認為這些報導是真實的,也相信此間媒體傳達的資訊,就會取得所謂的信任感,進而產生公信力。因此,沒有絕對的真實,也沒有絕對的客觀與中立,因預設立場就會影響閱聽眾的信任方向了。

而我們監督媒體的同時,誰來監督自己?這就要談到媒體的自律、閱聽眾的他律與最後防線的法律了。不管是傳統媒體或自媒體,除了要負擔一定的道德責任外,也要盡可能地去補充各方面的事實。

與此同時衍生出平衡報導的概念,單就新聞學的角度來說,即是正反方的意見都要有相同的陳述機會,但「百分之百報導單方面」就一定不是平衡報導嗎?

林雨佑說,是,但也不是。因閱聽眾不一定只看同一間媒體或是單方面的報導,就華山草原為例,在林雨佑的報導中,他並無譴責殺人犯的行為,常理來說,的確是不符合正反方的平衡比例,但此篇報導就不算是平衡報導嗎?林雨佑並不這麼認為。

反之,是由此去平衡了某部分所有媒體呈現的報導。在當時,大眾在搜尋欄打上華山草原的關鍵字時,所有報導內容都是分屍案,都在述說著殺人犯的手段,但卻沒有媒體去平衡他周遭人事物的狀況,而這個部分即是林雨佑的報導所補足的。對閱聽眾來說,收看這些媒體報導的成本是相同的,因為大多都是免付費,與此同時,也達到輿論平衡的效果。

華山草原不是只發生了驚悚的分屍殺人案,「草民」們透過這段逍遙的時空,自由地塑造自治共生的想像。資料來源:120草原自治區臉書(Fair Use)

自媒體當紅的時代,擁有手機就能直播,誰才是記者?

在台灣這個民主社會,發言的成本很低、發言的恐懼感也很低,所以大家都能表達自己的意見。那至於為何還是有傳統媒體,「因為他們掌握了流量與管道」,有一定的發言權,但單看數字的話,網紅擁有的粉絲數可能更高,因此他們也是一位意見領袖 KOL(Key Opinion Leader)。

在台灣,其實沒有什麼限制,不管是什麼記者,「傳達事實、發表言論」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樣的事情,也是公民實踐公共參與的形式,所以當我們身為一位公民認可國家的政權時,此政權也應該讓大家享有一樣的權利去做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