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自由逐年惡化 黎智英獲美議員提名角逐諾貝爾和平獎
香港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在近年急速緊縮。無國界記者發表2022年度「新聞自由指數」(Press Freedom Index)統計180個國家與地區排名,香港從2021年的80名大幅跌落到第148名,為跌幅最多的地區(編按:2023年公布的數據,香港排名回升至第140名)。具有代表性的傳媒大亨黎智英獲罪入獄服刑也受到各界關注,不只關乎其個人命運,也牽引香港民主與自由的發展。
黎智英原欲請海外律師在「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為其出庭辯護,香港律政司三度不服上訴失敗後,特首李家超向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釋法。《美國之音》採訪分析,此次人大的釋法內容使香港特首與國安委「無限擴權」,最終的政治責任交回香港特區政府與特首承受 [1]。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件則延後到2023年9月25日再審 [2]。
根據路透社報導,40名美國參議員發起決議,譴責《香港國安法》、支持香港人為行使基本權利和自由而抗議,並敦促美國政府以包含制裁等強硬手段,回應中國施壓反對派的舉措,同時也關注「政治迫害」而被關押的《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 [3]。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共同主席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共和黨眾議員)、共同主席默克利(Jeff Merkley,民主黨參議員),與中國委員會前主席麥高文(Jim McGovern,民主黨眾議員)和盧比歐(Marco Rubio,共和黨參議員)聲明,提名黎智英、香港學生領袖與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記者何桂藍、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等6人角逐2023年諾貝爾和平獎,指出其「在香港直面挑戰的勇氣和決心,啟發了世界各地的人們」。
《美國之音》報導,貼出《第五個現代化:民主與其它》的大字報、因宣揚民主入獄18年,現流亡美國的魏京生表示,由於中國政府的高壓控制與嚴厲懲罰,許多中國人敢怒不敢言,而如果香港人獲獎,可以激勵這些相信民主的中國人 [4]。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的當天同時施行《香港基本法》,其中第二十七條明文保障「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然而,「五十年不變」的承諾走到一半就落空。
《香港國安法》2020 年6月30日實施以來,各項自由受到嚴重限制,多家港媒受制於壓力不得不停止營運,其中包含《蘋果日報》、《壹週刊》與《立場新聞》等。
美國、澳洲、奧地利、加拿大、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日本、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荷蘭、紐西蘭、斯洛伐克、瑞士、英國在內的21國簽署聲明,認為《香港國安法》被濫用於打壓新聞業,損害香港自治、《基本法》,與《中英聯合聲明》賦予港人的自由與權利 [5]。
「新聞不是犯罪」 《國安法》成剷除異己手段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3月14日在日內瓦舉行會議。國際記者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代表指出,香港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因行使言論自由權,面臨非法居留和起訴,並敦促港府撤銷對黎智英與其他記者的指控,「新聞不是犯罪」 [6]。
黎智英之子黎崇恩則在人權理事會上表示:「我的父親選擇留在香港,堅守自己的原則,支持香港的言論和集會自由,為此而受到一系列的法律訴訟和不成比例原則的關押,並面臨煽動叛亂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罪等虛造罪名,可能會使他在獄中度過餘生。
我呼籲聯合國的國家和國際社會、所有重視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各位,替那些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而被起訴的人們發聲,包含我父親、他的同事等人。港府所作所為讓香港應當受保障的自由與權利迎來消亡。」
關注於人權和公民自由的御用大律師蓋拉格(Caoilfhionn Gallagher KC)會議提到,近年來香港利用刑事法律,包含煽動叛亂和國家安全法,特別針對和監禁記者作家、律師及和平的民主運動人士;《香港國家安全法》範圍之廣,使幾乎任何事情、任何人都能被視作是「國家安全」的威脅 [7]。
壹傳媒集團旗下有《壹週刊》、《蘋果日報》等知名報刊,於香港和台灣兩地發行,其敢於針砭時事政治、不畏權貴的報導風格收穫大批支持者,但狗仔文化、聳動標題與寫作手法、博人眼球的照片也受到爭議。當年在港發行第一份全彩色報紙則轟動一時。
作為少數願意批評中國政府與中國共產黨的媒體,其報刊在中國長期被禁,香港《蘋果日報》更在《香港國安法》施行以後,被控涉違反國安法在2020年8月、2021年6月兩度總部遭到調查,資產遭到凍結。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筆名盧峯的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與筆名李平的前社論主筆楊清奇,於2022年12月22日承認犯下「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則成為中國政府的眼中釘,中國《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指其為「禍港四人幫之首」,中國國務院港澳辦2020年8月點名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分子」,認為黎智英與美國共同策劃「非法」抗議並提供資金援助,聲明指控:「利用其所辦媒體製造和傳播謠言、煽動和支持暴力,並為反中亂港分子和『港獨』勢力提供資金支持。對黎智英等人依法懲處,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8]
香港高等法院2022年10月19日頒發許可,批准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以專案認許制度雇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提姆·歐文(Timothy Owen KC)為其抗辯。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不服上訴,遭到香港上訴庭與終審法院分別於2022年11月9日及11月28日駁回 [9]。
香港特首李家超在2022年11月28日又提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該案作出立法解釋,引發香港歷史上的「第六次人大釋法」。2022年12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釋法決定,黎智英是否能聘用外籍律師為其出庭辯護,「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香港特首擁有決定權。
黎智英在1981年創立了知名服飾品牌Giordano,發家致富以後,遇上了1989年6月4日的天安門事件,也改變了他一生的軌跡。僅僅一年,決心捍衛民主和新聞自由的他,創辦了《壹週刊》,其後並創辦了《蘋果日報》。
美國智庫Action Institute發行的紀錄片《香港人:黎智英為自由負隅前行》(The Hong Konger:Jimmy Lai’s Extraordinary Struggle for Freedom)中,黎智英提到:「我們不能等五十年。所謂的一國兩制很快就會終結。」此不只有香港會受影響,黎智英提醒:「中國不尊重人民的權利,也不會尊重鄰國的權利。那是我們真正要面對的問題。」 [10]
黎智英坦言:「任何只為盈利,將道德、正直與尊嚴擱置於一邊企業,最終會反過來傷害到美國人民。」此也關係到「自由世界的價值觀」。即使擁有多次機會可以離開香港,到美國、英國或台灣,但黎智英選擇留下來面對一切,「香港曾給了我自由,這是我一生矢命奉獻的地方」。
參考資料
- 美國之音中文網 –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釋港版國安法 黎智英聘英御狀由特首李家超決定〉
- BBC中文網 – 〈黎智英國安法案件:香港修例限制聘用海外律師將造成什麼影響?〉
- Reuters – 〈Forty US senators join push for tougher stance over China’s treatment of Hong Kong〉
- VOA – 〈Hong Kong Democracy Advocates Nominated for Nobel Peace Prize〉
- U.S. Department of State – 〈Media Freedom Coalition Statement on Hong Kong’s Apple Daily〉
- 自由亞洲電台 – 〈人權理事會談黎智英案 黎兒子籲聯合國關注港府濫用《國安法》〉
- Doughty Street Chambers – 〈Jimmy Lai’s case raised at the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 in Geneva〉
- 文匯報 – 〈國務院港澳辦:亂港分子勾結外力須嚴懲〉
- BBC中文網 – 〈香港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身負的多起案件 一圖看完全過程〉
- Acton Institute – 〈The Hong Konger: Jimmy Lai’s Extraordinary Struggle for Freedom [Chinese Traditional Subti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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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蔡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