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ヽ宗旨
卓越新聞獎為評選及頒發第二十二屆獎項,訂定本辦法。
貳、獎勵對象
一、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及廣播、電視事業機構或專業新聞網站之專職新聞從業人員。
二、受僱於境外媒體之本國籍記者。
三、以新聞為主業之本國籍自由投稿人。
四、以新聞為主業且作品刊登於本國媒體之非本國籍自由投稿人。
五、新聞評論獎之參賽人除上述外,尚包括非以新聞為主業但長期持續投稿之本國籍人士。
六、Podcast新聞節目獎之參賽人除上述外,尚包括非以新聞為主業但長期製播之本國籍人士。
參、獎勵項目
一、平面及網路(文字)類
- 突發新聞獎
- 特寫新聞獎
- 解釋報導獎
- 新聞評論獎
二、新聞攝影類
- 單張新聞攝影獎
- 系列新聞攝影獎
三、廣播及網路(音頻)類
- 廣播新聞獎
- Podcast新聞節目獎
四、電視及網路(影音)類
- 突發新聞獎
- 短篇深度報導獎(報導長度短於20分鐘)
- 長篇深度報導獎(報導長度長於20分鐘)
- 新聞節目獎(本獎獎勵對象為新聞節目製作團隊,請以團隊名義參賽)
五、不分媒體類別
- 新聞敘事創新獎
- 國際新聞獎
- 調查報導獎
- 財經新聞獎
- 藝術與文化新聞獎
肆、本屆收件之時程範圍
在本屆收件範圍內(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發表、刊播之新聞作品(系列作品至少二分之一符合參賽日期規定,超出參賽日期之作品以半年為限),皆可於本(112)年8月1日至8月10日,由所屬事業機構推薦報名,或由個人直接報名。
伍、參賽作品規格
一、平面及網路(文字)類
(1)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參賽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作品,網路作品請上傳連結網址及報名時作品之截圖,紙本作品請上傳PDF檔。若參賽作品為報紙全版或較多篇數之雜誌報導,可以紙本參賽,紙本作品請黏貼於A4紙張並裝訂成冊,且標註網路報名時所得之參賽作品編號,一式七份郵遞至本會。
(2)「突發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並以十篇為上限。
(3)「新聞評論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可以一篇作品或數篇作品參賽,並以十篇為上限,且限個人報獎。
(4)「特寫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並以十篇為上限。
(5)「解釋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並以十篇為上限。
二、新聞攝影類
(1)「新聞攝影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分「單張」及「系列」兩個獎項,限個人報獎。若參加系列獎項,參賽作品上限為十二張,其中至少需有一張於所屬媒體或專業新聞網站刊印。
(2)本獎採網路報名,報名時請上傳刊印本PDF檔及參賽作品JPEG檔。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圖像品質設定為high/8、圖像dpi設定為72dpi,系列照片檔名請依序排列(作品名稱之1、之2、之3……)。
三、廣播及網路(音頻)類
(1)本獎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報名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參賽作品MP3檔。Podcast作品請加上連結網址。
(2)「廣播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限廣播(radio)作品參賽,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3)「Podcast新聞節目獎」以整節新聞節目為單位,請檢送同一製作人製播之同一節目兩集參賽,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4)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超過,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5)卓新獎鼓勵不同語言節目參賽,為方便評審作業,參賽作品若以客語、原住民族各族語言或新移民各國語言播出,如能提供參賽作品中文逐字稿給評審參考尤佳。
四、電視及網路(影音)類
(1)本獎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報名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參賽作品MP4檔。網路作品請提供作品連結網址。
(2)「突發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3)「短篇深度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20分鐘。
(4)「長篇深度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多於20分鐘,且不得超過兩小時。
(5)「新聞節目獎」之參賽作品分為「自選作品」及「指定作品」。「自選作品」部分,請參賽人選擇檢附一集完整新聞節目帶。「指定作品」部分,參賽作品為Daily News者,請依本會所指定之日期,提供當日播出之同一時段新聞節目一集;參賽作品為雜誌型節目者,請檢送指定日期當週(一週起訖為週日至週六)播出之同一時段新聞節目一集。送件作品需為原始播出帶,不得重製或剪接,但可刪除廣告內容。並檢附該節新聞RUNDOWN,並於主題說明中敘述該節新聞編輯製作之想法及特色。指定作品之指定作品日期,將於112年8月1日前公佈於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網站。
(6)另卓新獎鼓勵不同語言節目參賽,為方便評審作業,參賽作品若以客語、原住民族各族語言或新移民各國語言播出,如能提供參賽作品中文逐字稿給評審參考尤佳。
(7)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超過,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五、不分媒體類別
(1)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參賽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作品。數位作品請上傳連結網址及報名時作品之截圖(「新聞敘事創新獎」除外),紙本作品請上傳PDF檔或寄送紙本,聲音作品請上傳MP3檔,影音作品請上傳MP4檔。
(2)「新聞敘事創新獎」旨在獎勵以創新方式提供新聞內容,並能增進閱聽眾對新聞理解之報導。參賽作品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可以一則或數則作品參賽,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十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並請在主題說明中詳述該作品創新之處,及該創新對新聞敘事的影響。
(3)「國際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十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4)「調查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十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5)「財經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十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6)「藝術與文化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參賽作品可為報導或評論,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十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陸、獎勵方式
一、每獎項選出入選作品數件,再從入選作品中選出年度得主,頒發獎座乙座及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以團隊名義參賽獲獎者,若該團隊非法人機構,由參賽代表人代為領取獎金。入選者可於頒獎典禮後向本會申請入選證明。
二、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柒、評審辦法
一、由本基金會組成「評審工作執行委員會」,負責遴選各類評審;評審工作分初審與決審兩階段,並於初審結束後公布入選名單。
二、「評審工作執行委員會」應訂立評審辦法,就評分作業、評分方式、評分考量加以規定。
捌、報名方法
一、可由個人ヽ團隊或媒體機構報名參賽。以媒體機構名義參賽者,每一獎項至多報名三件。同一參賽者或團隊於每一獎項限報名一件。
二、同一作品不得報名一個以上之獎項,惟「新聞敘事創新獎」之送件作品可與其他獎項之參賽作品重複。
三、報名參賽得為個人或多人作品。多人作品列名應以具關鍵貢獻者為限,上限五人;超過五人者,請以機構或團隊名義參賽,不列個別姓名。但新聞攝影類、平面及網路(文字類)新聞評論獎限個人報名。
玖、注意事項
一、社會各界對入選者資格或作品內容有疑義時,得檢具相關資料向本會秘書處提出。
二、入選及得獎之作品,倘有捏造、抄襲、非自行製作或新聞置入等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會將取消其入選及得獎資格,並收回獎座及獎金。
三、參加競選的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退回。
四、得獎作品應授權本會無償非商業使用與永久典藏。
五、得獎者應配合本會舉辦之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