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鉅華|以公眾利益抗辯誹謗罪不靈了!英國法院:公眾利益 ≠ 引起公眾興趣

英國傳媒揭發名人糗事,動輒惹來誹謗官司,而傳媒很多都以有關報導涉及公眾利益作為辯護理由而得以脫罪,但近期的一宗誹謗案,這個慣用的辯護手法今回不管用了。對傳媒來說,公眾利益這道護身符已非萬試萬靈,未可過份倚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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