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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為人民捋虎鬚?數位平台新聞公平議價與競爭議題

由國家出面,想辦法讓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等跨國科技平台為在地新聞連結合理付費,近來已成為全球性議題,特別是澳洲在2021年2月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直捋虎鬚的果敢行動,更是引發不少迴響。即使對科技巨擘向來友善、數位管制(regulation)嚴重落後的台灣,顯然也受到鼓舞,並有學界和跨黨派立委提出類似立法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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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推動新聞議價、保障媒體營運存續—研議諮詢中的英國《數位競爭法案》

數位化時代開展、社群網站興起後,新聞媒體即便從傳統紙本轉型網路,但媒體過去賴以為生的廣告收益卻大筆大筆的流向Facebook、Google等免費使用新聞內容的數位巨頭;鑑於新聞媒體作為民主制度重要運作支柱的作用,英國議會與其他許多國家一樣,針對新聞機構的永續運作展開調查、同時參照澳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研擬英國本國的新聞議價法案,欲強制Meta(Facebook和Instagram等社群平台的母公司)和Google支付廣告分潤費用予新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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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擬立法要求Google、臉書為新聞付費 小型媒體業者憂資源分配不均、獨立性受影響

數位平台轉載新聞內容而獲取大部分的廣告收益,卻不付費給新聞業者,因此全球新聞業者積極向數位平台爭取更多分潤。繼澳洲通過《新聞議價法》後,加拿大政府也在2021年4月起公布了《線上新聞法》草案,希望透過立法要求Google、臉書等社群平台為刊登新聞內容付費。儘管加拿大新聞媒體協會極力支持此法案,但許多小型獨立媒體業者憂心,該法案的受益者仍以大型媒體集團為主。在來自各方的反對聲浪下,《線上新聞法》可能會在2023年後才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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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數位雙法即將上路!促進公平競爭、保護用戶言論與資訊自由

歐洲聯盟《電子商務指令》(eCommerce Directive)在2000年通過以後,近20年來數位經濟發展日新月異,從電子商務、娛樂消費到通訊社交,服務比以往更加便捷,促進了經濟與社會發展,也構成新的風險與挑戰。隨著Meta(包含Facebook與Instagram)、Twitter、Youtube和TikTok等大型數位公司相繼崛起,不僅壟斷市場、無法促進良性競爭,平台的問責機制也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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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聞現生機!美國會討論《新聞競爭和保護法》草案 協助小型媒體與Google、Facebook議價

美國明尼蘇達州民主黨參議員克洛布徹(Amy Klobuchar)在2021年提出《新聞競爭和保護法》(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vation Act)草案,旨在加強對地方新聞業的保護,今年4月5日草案修訂,允許新聞業者聯合起來與網路巨擘(Google、Facebook等)進行議價協商,該聯合行為不會有觸犯《反壟斷法》的疑慮,同時也引入聲請強制仲裁機制;該法案僅適用於員工規模1500人以下的媒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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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榮X蔡如音X林玉鵬|當數位平台變成日常生活的基礎,文化生產有無新的可能?

Google(谷歌)、Apple(蘋果)、Facebook(臉書)、Amazon(亞馬遜)等巨型數位平台(簡稱 GAFA)如何衝擊當代文化與一般人的日常生活?台灣社會學會針對此議題舉辦線上論壇,從社交平台、Podcast 平台和串流影音的角度,對數位平台與文化產製的關係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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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建三X蔡蕙如X程宗明|巨型數位平台贏者全拿,新聞產業與內容生產者何去何從?

Google(谷歌)、Apple(蘋果)、Facebook(臉書)、Amazon(亞馬遜)等巨型數位平台(簡稱 GAFA)對全球媒體生態帶來巨大且深刻的改變,無論是對新聞產業的衝擊、演算法造成的資訊偏頗、使用者個資被濫用、或是假資訊的散佈,都引起學界乃至於各國政府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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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美國跨社群媒體平台新聞使用情況

社群媒體有關企業致力於處理社群媒體平台上關於美國總統大選,COVID-19 大流行等方面的誤導性訊息,但很大一部分美國人仍繼續依靠這些網站來接收新聞。根據調查顯示,約有一半的美國成年人(53%)表示他們「經常」或「有時」從社群媒體接收新聞,並且以同樣的方式使用許多不同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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